梅县区文明网

梅县区检察院:“扬帆联盟”守护“少年的你”

发布时间: 2024-06-11 来源: 浏览量:701次

       同学们,你们有网友吗?在和网友交流时,你们知道应该如何保护自己吗?”日前,梅县区检察院联合梅县区教育局举办“检教同行,共护成长”检察开放日活动,邀请扶大中心小学师生及家长代表走进检察院,近距离了解检察工作。

      未成年人保护一直是公众关注的话题。为守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梅县区检察院不断创新法治宣传形式,织密预防犯罪之网;依法惩戒和精准帮教,最大限度教育挽救涉罪未成年人;关心关爱受害、受困未成年人,呵护祖国花朵茁壮成长。

      “目前,梅县区检察院已联合梅县区委政法委、法院、公安分局、司法局、教育局等15个单位和团体组成‘扬帆联盟’,助推‘六大保护’融通发力,全面提升未成年人检察工作质效。”梅县区检察院未检办负责人刘晓表示。

用智普法

多形式丰富法治宣传

      前不久,桃尧镇中心小学迎来了一群特别的朋友。

      “大家好,我是梅县区检察院阳光法治宣传队队长。”教室里,梅县区检察院四级检察官助理辜颖珊热情地介绍自己。讲台下,学生们端正地坐着,羞涩又好奇地看着这位平日里较少见到的检察官阿姨。

      “起初,孩子们有些害羞,不敢回答我的问题。但其实他们内心是希望得到关注的。随着第一个孩子主动举手回答问题,其他孩子也逐渐积极踊跃起来。”课堂中,辜颖珊围绕预防欺凌、防治网络暴力等近期社会热点,通过以案释法和问答互动引导教育学生正确处理同学之间的人际关系,形成良好的交友氛围。

      不仅是讲课,辜颖珊还带来了“普法飞行棋”等游戏活动,大大激发了学生们的学习兴趣。看见学生在欢声笑语中收获了知识,桃尧镇中心小学校长沈建标倍感喜悦:“这样的普法活动非常有意义。我们是山区学校,留守儿童相对较多,法律意识相对薄弱。这些接地气的活动让孩子们在游戏中懂得了如何预防欺凌,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效果蛮好的。”

      此次活动是梅县区检察院开展未成年人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一个缩影。近年来,梅县区检察院落实最高检“检护民生”专项行动部署安排,采用线上、线下相结合的形式持续推动普法工作走深走实,让法治理念深入人心,切实强化人民群众特别是未成年人的法治意识和维权能力。

      “线上,我们会定期根据群众关心的问题编写推文和录制微视频,通过社交媒体和‘阳光未检云平台’小程序等多渠道推送内容,实现‘指尖上的法治教育’。”刘晓介绍,“线下我们成立了阳光法治宣传队,常态化开展‘法治进校园’活动,提升学生的法治素养”。

      为进一步拓展法治宣传教育阵地,梅县区检察院组建了一支法治副校长队伍。该队伍由13名经验丰富的员额检察官组成,主要负责协助教育部门和学校进行青少年法治教育,推进平安校园建设。

      2023年以来,梅县区检察院法治副校长带队走进梅县区宪梓中学、梅县区畲江中学等学校,与教师代表就监督落实“一号检察建议”和强制报告制度情况,做好关爱留守儿童、困境儿童工作,强化青少年法治教育及心理辅导等方面展开交流。同时以学校需求为导向,积极引导和促进学校道德教育、素质教育和法治教育有机结合,为学校师生提供法律帮助。

用心帮教

多维度考量挽救涉罪未成年人

      “姐姐,我准备回梅州了。”最近,梅县区检察院司法社工刘玲收到了来自她从前的帮教对象小王(化名)的信息。

      “小王曾是一名涉罪未成年人,他从小父母离异,缺失母爱。父亲也因为生活、工作等原因对他疏于管教,关心不足。上中学时,小王结交了不良朋友,在一次打架斗殴中受伤,并因寻衅滋事罪被逮捕。”刘玲回忆道。

      梅县区检察院受理该案后,承办检察官与司法社工一起开展社会调查了解到,小王涉罪主因系交友不慎、父亲管教不严。基于小王认罪悔罪态度好,积极赔偿被害人经济损失,且是初犯、偶犯,其父亲也积极配合办案、具备监护条件等多重因素考量,梅县区检察院认为小王符合附条件不起诉的条件。在听取公安机关、被害人意见后,该院依法对小王作出附条件不起诉决定。

      为帮助小王早日重回正轨,检察官和司法社工制定了具体而详细的帮教计划。“在帮教初期,我们通过家访了解小王的家庭环境、生活背景等信息,增强他对检察机关的信任。之后帮助小王提升自我管理和约束能力,最后帮助他改善朋友圈,正确择业、稳定就业,重新回归社会。”梅县区检察院司法社工周小春告诉记者。

      在与司法社工的访谈中,小王吐露心声:“有人管教就能做好,没人管教就没有自我约束力。”他的父亲也十分自责,没有对小王尽到管教义务。对此,梅县区检察院向小王的父亲发出《督促监护令》,指出其监护方面存在的失职行为,督促其履行监护职责,反思教育方法,注重与孩子的沟通。在检察官与司法社工的帮助下,小王和父亲逐步修复了亲子关系。

      帮教期间,小王认真反省了自身错误,“我现在已经充分认识到我的错误是极其严重的,对自己的行为后悔不已,但是我有勇气和信心改变自己,使自己成为一名对社会有用的人。”

      “经过10个月的考察期,小王的法律意识、择友观、自我控制能力等方面有所提高,并重拾学业。现在他打算回梅州找一份工作,开始新的生活。”对于小王的改变,刘玲和周小春倍感欣慰。

      近年来,梅县区检察院深入开展“向阳行动”,注重精准帮教,最大限度教育挽救涉罪未成年人。针对每一个涉罪未成年人相关案件,梅县区检察院都会组织社会调查、心理测评与疏导等工作,并根据未成年人的自身情况协调各方制定个性化的帮教措施,尽最大努力让他们走回正道。2023年以来该院已开展社会调查145次,心理疏导与心理测评82次。

用爱呵护

多方面携手共建综合救助体系

      步入梅县区检察院阳光未检工作室的谈心室,暖色调的墙壁,柔软的沙发,精致的沙盘玩具……在这里,检察官和司法社工们会与未成年人敞开心扉谈话,帮助他们化解心中问题。回忆起交谈过的未成年人,一个名叫“小云”(化名)的少女令承办检察官印象深刻。

      “小云患有残疾,我第一次见到她时,她不敢和陌生人对视,与她说话,她就躲到妈妈的身旁。”检察官告诉记者,年幼的小云曾受到不法侵害,她的父母均为无监护能力残疾人。对她有监护意愿的叔公也因为年纪太大不具备照顾她的能力。一家人靠微薄的低保金和残疾补助维持生活。

      了解到小云特殊的家庭情况,梅县区检察院迅速联合市检察院启动司法救助程序,及时发放司法救助金共8万元,并立即与相关部门沟通协调,协助将小云的监护人变更为村干部,将她安置在当地一所特殊医院妥善看顾。

      如今的小云开朗了许多。尽管仍无法与身边的人流利沟通,但小云已经学会了扫地、擦桌子等简单的生活技能,还主动承担起领操员的角色,在健康的环境中长大。

      为推动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提质增效,梅县区检察院加强与区委平安办的沟通协调,积极争取区委和区委政法委的支持和指导,推动成立梅县区未成年人保护“扬帆联盟”。

      2023年5月,梅县区检察院联合梅县区公安分局、司法局、妇联等相关部门在松口镇召开梅县区未成年人保护“扬帆联盟”之“护童观察员”工作现场会。

      “我们将未成年人保护工作融入镇(村)网格化管理,明确由网格员作为‘护童观察员’,对未成年人特别是留守儿童、散居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和其他困境儿童等的监护状况、生活就学就医等情况进行全面摸底排查,开展救助、家庭监护调查、评估、干预等动态管理,切实保护特殊未成年人群体的合法权益。”刘晓说。

      同年6月,梅县区检察院联合梅县区卫健局举办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知识培训班,并实地走访梅县区妇幼保健院相关科室,与一线医务工作人员交流,了解未成年女性诊疗情况及强制报告机制落实情况,同时,在妇产科等诊室的醒目位置张贴强制报告制度宣传海报,提示医疗从业人员在工作中注意发现未成年人被侵害的线索。

      此外,梅县区检察院积极推行“彩虹计划”,先后前往松口镇南上村、雁洋镇东洲村等乡村开展关爱留守儿童活动,通过家庭访问、发放关爱经费、开展心理疏导等方式帮助留守儿童解决生活和学习上的基本问题,并利用法律竞答、心理绘画、法治宣讲等形式引导儿童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世界观、价值观。

■一线实践

模拟法庭让学生“沉浸式”提升法治素养

      前段时间,梅县区检察院举办的“梅检扬帆——小小检察官”模拟法庭活动,深受学生们的喜爱。

      “到庭所有人员应听从审判员统一指挥,一律关闭通信工具,遵守法庭秩序,不准吸烟。”随着宣布法庭纪律的声音响起,一场别开生面的模拟法庭活动就此展开。

      梅县区检察院的工作人员扮演审判长、审判员、公诉人、书记员、辩护人、法定代理人、被告人和法警等角色。在一句句生动的对白和精彩演绎中,学生身临其境地体验庭审过程,切实感受法律的庄严和神圣,提升法治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同时也实现了法治教育从单一说教到牵引式学习的转变。

      参与过此次活动的学生平平(化名)说:“通过这次活动,我知道了不能轻易相信网络上的陌生信息,要尊重身边的同学,讲文明、懂礼貌。”

      2023年以来,梅县区检察院联合区公安分局、区法院等15个部门会签《关于成立梅州市梅县区未成年人保护“扬帆联盟”护航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工作意见》,开展“送法进乡村”等法治宣传活动共35场次,组织家庭教育指导83次,制发《督促监护令》13份,选派13名员额检察官担任学校法治副校长,挑选6名青年干警组成阳光法治宣传队,搭建“阳光未检云平台”小程序,创新打造“法治教育+心理辅导”双主题普法课程,围绕预防欺凌、防溺水等主题,录制11期《阳光微课堂》,以检察力量筑牢未成年人保护防线。